中央电视台采用AVS+进行卫星播出

中央电视台采用AVS+进行卫星播出

2014年1月1日,中央电视台采用我国自主的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AVS+对CCTV2/7/9、CCTV10/12/14六套高清节目进行了卫星播出,至今运行良好。6月底前,央视所有14个频道都将采用AVS+标准进行高清卫星播出,我国由此将进入高清电视全面采用自主标准的新时代。

AVS是Audio and Video coding Standard(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标准)的简称,解决数字音视频节目的高效压缩问题,是视听产业进入数字时代后的共性基础标准,与之相关的产业有上万亿的规模。2002年之前,我国音视频编码采用的是MPEG-2国际标准,该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下属的MPEG专家组(Moving Picture Experts Group)制定,背后的专利技术主要由日、欧、美等国家或地区的跨国公司持有,这些公司一边制定国际标准,一边组织专利收费公司,对按照国际标准生产的产品征收专利费。我国的DVD产业由于需要支付MPEG-2以及光盘相关标准的高昂专利费,付出了承重代价,一蹶不振。

DVD专利陷阱引起了全社会的警醒。针对音视频编解码这个共性标准,原信息产业部于2002年批准成立了“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工作组(简称AVS工作组)”,在高文教授(现中国工程院院士)带领下,汇聚来自上百家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相关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人员,共同制定我国自主的AVS标准。从2002年起,国际范围内音视频编码标准竞争形成三条主线:我国主导的AVS标准,ISO/IEC/ITU主导的国际标准,以及美国大公司主导的企业标准(微软的VC1、谷歌的VP8和VP9)。总体而言,AVS标准利用自主技术实现了与国际标准相当的压缩效率,研制出了自主芯片、自主编码器等核心产品,中央电视台的成功播出,标志着以自主标准为龙头的AVS产业链已经成熟。通过替代国外标准,我国每年可以节省上百亿的专利费,我国数字视听产业和重大应用自此进入具有技术发展主动权的新时期。 

AVS标准是我国自主创新战略成功实施的重要范例,创造了基础研究、专利保护、标准制定、产品开发、应用推进“五环联动”的协同创新机制。五个层次上过去十多年积累的创新成果和创新机制,将是支撑我国视听产业的健康发展发挥强劲动力,也可为其他产业的自主创新发展提供借鉴。

2012年3月,为了推进在高清电视等重大应用领域全面采用AVS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成立了“AVS技术应用联合推进组”,形成了两部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央电视台和我国广播电视行业的播出需要,联合工作组在AVS标准优化、产品测试和实验验证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2012年7月,出台了标准增强版AVS+并颁布为广电总局行业标准,工信部将上报国家标准。2012年12月,初步测试表明相关产品满足高清电视播出需要,2013年3月,中央电视台进行了卫星试播,2014年1月1日央视六套高清节目采用AVS+正式播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利用“AVS技术应用联合推进组”的机制,通过两部联动实现产业链建设和重大应用的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在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有线电视、互联网电视等领域全面部署采用AVS+,摆脱国外标准和专利对我国数字视听产业和广播电视播出的牵制,实现自主发展,并为新一代标准的产业化和应用创造良好条件。